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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季維民 99年7月20日以後,法輪大法受到邪惡的殘酷迫害,在單位保衛科、當地派出所曾三番五次的逼迫下我寫了“悔過書”。這是對師父、對大法的不敬。通過學法,我認識到只有學大法才是唯一的出路。以前我所寫的“悔過書”聲明作廢。 以後要堅修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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