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董朝陽 我於99年在派出所警察威脅與壓力下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及在上訪後在學校讓退學壓力下所寫的放棄修煉的東西作廢,雖然在2000年已分別在學校及再次上訪後在派出所書面表示堅持修煉,但所寫過的“保證書”畢竟是自己修煉過程中的污點,現再次聲明以前所說、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作廢,堅修大法,正念清除邪惡,在正法與講清真相的過程中加倍彌補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8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5/15996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