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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妮娜 我是1997年得法的,深感到大法能使人的心靈變好。99年7月20號以後,由於怕心和邪悟,曾交給單位領導一本《轉法輪》,深感對不起師父的慈悲,也沒對自己負責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為,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多學法,發正念,講清真象,做大法中的一個粒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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