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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曲洪福 我於98年有緣得法的,99年邪惡迫害大法時,我進京證實大法,被非法抓回來又被打、又被罵、又被要錢,我服從了邪惡的高壓迫害,我違心的向邪惡妥協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。我嚴正聲明:以前在邪惡的迫害下,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,全部作廢。今後決不做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的事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助師正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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