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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姜少華 我在2001年被邪惡強迫洗腦時,我村某人為我擔保並代我寫過“保證”,現我聲明作廢。2002年為索回所交押金,違心的照著別人的“保證”也寫了一份,現一併聲明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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