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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駱麗萍 在邪惡迫害下,單位要我寫“認識”,要求寫的同報紙一致,於是我就抄了報紙,寫了不少違心的話。現在聲明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一律作廢。我要堅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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