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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愛玲 我從1998年得大法,1999年7.20開始迫害法輪功,我知道後到市政府上訪,路途中被非法強行綁架到村委,讓看誣蔑大法的電視,明知道這是造假也隨和他們了,還交出了大法的書,簽了名“不上北京”。幾天後,派出所的人來我家逼迫簽名,知道這種被迫行為不對,沒看紙上寫的是甚麼,就簽了名。2000年3月11日到北京證實大法,在北京簽了名,說出了住址。回來後,村幹部又將我綁架到派出所,強迫我從包裡拿出50元錢,非法關押了48小時,惡警逼迫讓我雙腳並齊蹲一小時,問為甚麼上北京全部記錄下來,按上手印,簽上名。2000年進京到廣場被警察揪著頭髮強行綁架到駐京辦事處,並簽了名,到家後村幹部又來我家恐嚇家�堣H,還逼迫我大女兒上我娘家恐嚇娘家人。騙去派出所非法關押24小時又送市看守所15天,在那�堭j迫看誣蔑大法電視,當時沒抵制,走那天在空白紙上簽了名。在此嚴正聲明,99年7.20以來不管在村、在家、派出所、北京、市看守所所有不符合大法言行的簽名全部作廢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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