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肖桂芳 2005年4月26日,我在證實大法講清真像的過程中,由於壞人的舉報邪惡把我抓到了當地公安局,在這其間610、國保大隊、公安局裡的少數惡人對我進行瘋狂的迫害,使我的生命受到極大的傷害。然而由於自己沒去的執著心鑽了空子在“擔保書”上簽了字,這一行為不符合大法對弟子的要求並給大法抹了黑,回家後自己的心靈倍感刻骨銘心的痛悔,做為一個大法學員做了這樣的事真是生不如死,在此我嚴正聲明本人和家人在邪惡的迫害中在“取保書”上所簽的字作廢。 在今後證實法的路上以法為師,學好法並理智的去證實大法,歸正自己的行為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不讓邪惡鑽自己的空子,走好走正師尊給弟子安排的每一步,與所有大法弟子一起共同完成救度眾生的歷史使命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