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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菊 1999年7.20迫害發生後,我和當地法輪功大法學員一起進京上訪。被拘押送回本地派出所。我向警察講法輪大法給人類帶來的美好。並沒有在他們的恐嚇、威逼面前改變對大法的真正認識。可是當地工作單位黨支部書記等人又開會讓寫甚麼“認識”等企圖改變我對大法的正念。當時我感到無形的壓力。也知道幾十年這個黨對人的迫害,違心的寫了“不煉了”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,對正法起著反面的作用,也使自己在證實大法救度眾生路上人為的增加了阻力,給被正在等著救度的世人造成一定的損失。今後我一定要學好法,做好證實大法、救度眾生的殊勝、莊嚴的大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我在此聲明以前自己所寫、所說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 年5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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