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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德雲(女兒代筆母親簽名) 我是1998年得法的,今年60歲。我心中一直都充滿了得法後的幸福和堅定。在2002年10月,我和老伴、兩個女兒(都是大法弟子)一起去發真像資料,被人電話舉報,當時老伴和兩個女兒被惡警推進警車送到派出所,後又回來找我,我絕不服從邪惡的命令和安排,大喊警察欺負老太太,就是不上警車,在師尊的慈悲加持下,我走小路步行十里回家。事後邪惡幾次到我家中,讓我簽名,我回答不會寫字,它們就讓我孫子(九歲)代筆,孫子替我簽了名字(姜周氏),並強行讓我按上手印。在此嚴正聲明 :我對邪惡所簽(孫子代簽)、所按的手印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從今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徒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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