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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燕

    1999年7.20邪黨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以來,由於邪黨媒體宣傳的矇蔽下,我曾逼迫不願寫“悔過書”的媽媽代寫過“悔過書”,並且還給鄰居代筆寫“悔過書”。後來,媽媽又像以前那樣體弱多病,就又恢復學法煉功,不但她身體康復,我們全家人二、三年當中都沒生過病。在媽媽的事跡帶動和感動下,我於2005年春節期間入道得法,通過學法,認識到自己以前被邪惡利用逼迫和代替他人寫“悔過書”犯下了重大罪業,走向了罪惡的深淵。在此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,我將跟隨師父,好好珍惜這部大法,在修煉中加倍努力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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