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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姜東義 我於98年有幸得大法,身心受益非淺,但從99年7.20邪惡開始迫害大法後,由於本人不精進,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,而且還做了不應該做的事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。現嚴正聲明:本人在邪惡迫害下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。我要繼續修煉,助師正法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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