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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廣新 我96年得法。99年7.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,當時由於學法不深,寫了“不修煉大法”的保證書,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,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。所以我在此鄭重聲明:我寫過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堅定修煉法輪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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