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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玉琴 7.20後,在邪惡逼迫下說過“不煉”,還曾被叫到鄉政府強行拍照,填了表、簽了字,還在邪惡的筆記本上簽了名、按了手印。聲明:我在邪惡迫害期間所簽的字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廢。 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7/1012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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