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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彭盛梅 我今年75歲,1996年有緣修煉法輪大法。99年7.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,我和家人多次遭到邪惡的迫害,在縣公安局,惡警強迫我在他們預先已寫好的“保證書”上按手印,迫於壓力,我順從了,之後,當地派出所村委會又幾次妄圖迫害我,親人們為了避免我遭受邪惡的迫害,代我簽了字、按了手印。在此特別聲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洗刷污點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7/1012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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