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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敬芬

    99年7.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,江氏集團對法輪大法進行了瘋狂迫害。2001年11月,我被縣公安局、鄉派出所的邪惡綁架到縣看守所,被非法關押半年,臨回家時,邪惡逼迫我寫“保證”,我拒絕了,後來又逼迫家人代我在它們已寫好的“保證書”上按了手印。現在認識到家人代按的手印也是向邪惡妥協的行為,給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響。為此嚴正聲明:在被邪惡迫害期間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(包括家人代做的)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緊跟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29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7/10129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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