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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志勤 2001年10月19日因講清大法真像、散發真像資料被惡警抓捕,被非法勞教三年,被強制洗腦。事隔三個月後自己清醒過來,明白了自己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。特嚴正聲明:自己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決心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,跟上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7/1012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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