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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葉昌海 2001年4月,我被邪惡的610綁架到洗腦班,當時我被迫寫了“保證書”;2004年8月,公安局將我非法關押1個月,並非法抄家,並勒索4000元,勒索伙食費400元,回來時,我在“釋放證”上簽了字。現特此嚴正聲明: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7/1012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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