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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金鳳 我98年11月得法。99年7.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,我兩次到北京證實大法,一次被邪惡綁架。在邪惡的迫害下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寫了“不進京、不聚會、不串連、不修煉”的保證,家人也曾代我寫過保證。現嚴正聲明:不論是自己還是家人所寫的一切“保證書”和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7/1012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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