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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彥霄 我自1999年7月20日,邪惡瘋狂迫害大法弟子的時候,我於2002年農曆8月初6,被非法抄家後又硬被綁架到公安局,他們利用逼供不讓吃飯,呆了5天甚麼都沒有得到以後,又罰款又逼迫我寫“保證書”。我嚴正聲明:我寫的“保證書”,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7/1012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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