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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姝璇 我是一名小大法弟子。這次在邪惡第二次大迫害下,因沒有戴紅領巾,被學校報到610,三個惡警非法審訊我,因我有怕心,法學的不深,配合了邪惡按了手印。我嚴正聲明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不辜負師尊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7/1012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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