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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晴雲 我在講真像的時候,被邪惡綁架,在邪惡的迫害下,我做出了對不起大法的事。通過學法認識到錯誤,現嚴正聲明:在勞教所和派出所所做的一切對不起大法的事,全部作廢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7/1012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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