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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桂蘭 在省駐京辦事處、本地公安局、派出所,及自己家中所有向邪惡說的話、簽的名,按的手印、照的相片、以及為同修作的證實材料、認可邪惡搶走的煉功帶、大法書,代寫的“保證書”、簽名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走正師父安排的修煉路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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