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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鐘齡 2000年5月13日晚,被綁架到縣看守所一個月。2001年11月14日晚,又被鄉派出所所長綁架到城看守所殘酷折磨,最後非法判刑三年。2004年6月16日回家後不久,又被綁架到城黨校洗腦班強制洗腦,我當時被迫簽了名。現在聲明:以前自己做的、別人代做的一切有損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。今後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走好正法修煉之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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