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洪元 99年7.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,我曾多次被邪惡非法關進拘留所、看守所、洗腦班和監獄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執著心重,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下,做出了違背大法、違背師父的事,曾給邪惡寫了“三書”,被邪惡洗腦,甚至走向了邪悟,寫了背叛大法的文章,做出了一些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。現嚴正聲明:99年7.20以後所有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此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洗刷污點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