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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對雲 我98年冬季得法。99年7.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,我被惡警騙到拘留所,當時由於自己對法理認識不深,違心的讓別人代筆寫了“保證書”。後來,邪惡幾次到我家逼我簽名及按手印,我被迫做了愧對大法的事,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,沒有走好師父安排的路。為了歸正自己,純淨自己,跟上正法進程。從即日起,嚴正聲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洗刷污點,加緊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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