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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水仙 我因堅修大法,1999年8月份被綁架到派出所被無理的打了一頓,還叫家人代寫了“保證”才被放回家。在這5年多來,警察和鄉政府常到我家進行威脅和干擾,2005年正月初五,因發資料被親戚說出了我的名字,19日被縣公安局非法抓去關了兩天才放回家,搞得我們全家不得安寧。我聲明:在這5年多時間�堙A我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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