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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貴如 我是98年得法的。得法後,身體變化非常大,堅持學法煉功。可是在99年7.20邪惡突然非法鎮壓,2000年我家被非法抄家,罰款4000元,我服從了高壓,寫了“保證書”,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,心�堳D常難受,也不想學了。在這種情況下,學員幫我提高認識,我又從新回到大法中來。我嚴正聲明:我在強化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,全部作廢。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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