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淑賢 我於1996年初有幸修得大法的,在99年7.20中共邪惡政治流氓集團對大法開始了全面行惡,我服從了邪惡的壓力,我兒子背著我寫了“我不再修煉的保證”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沒能正念否定此事,配合了邪惡,愧對大法,對不起師尊對我的慈悲苦度。聲明:當年我兒子代我所寫的“保證”,全部作廢。決心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