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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鳳梅 我是99年得法的,由於自己學法不精進,在獄中高壓下,錯誤的寫下了不符合大法的材料。我嚴正聲明:在獄中我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,全部作廢。決心今後學好法,按師尊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走好走正師尊安排的路,正念正行,精進不停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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