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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曹愛英 在7.20發生不久,由於當時自己對法理解不深,沒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,曾在居委會的“保證書”上替別人簽過字,以為只是敷衍了事,現在知道是修煉人的污點。如果不是師父的慈悲苦度,恐怕自己早已沒有了修煉的機會。因此我要嚴正聲明那次的簽字全部作廢。今後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決按著師父安排的路走下去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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