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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麗民

    我於97年得法,99年7.20受邪惡勢力逼迫,曾寫下了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,由於當時學法不深,因此而邪悟,使自己在修煉的路上留下了許多污點,做了很多不符合大法的事,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。現嚴正聲明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洗刷污點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今後要以法為師,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8/10135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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