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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傳茹 我是1999年3月份得法的。在2003年的一天晚上,縣公安局和分局來了6∼7個警察,到我家進行騷擾,噹噹的敲大門,闖進來後,拿出紙和筆,就問我進不進京,聯不聯繫,快回答,不然就帶走,當時我正念不強,怕心很重,真怕他們帶我走,完全沒有站在法的基點上用來衡量,全是人心,違心的配合邪惡,回答他們“不進京、不聯繫”,還簽了名,強大的執著心、怕心、阻礙著我,當時根本就沒敢向他們講真象,完全維護自我。在此我嚴正聲明,當時所寫一切全部作廢。緊跟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9/1014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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