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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俊傑 我1999年學煉法輪大法。2000年末,我到北京天安門依法和平上訪,被惡警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,在邪惡的高壓逼迫下寫下了不該寫的東西,給大法抹了黑,給自己的修煉道路留下污點。在此嚴正聲明:在派出所寫下的“不煉功”等一切違背大法的保證和簽字全部作廢。今後決心在修煉的道路上,正念正行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彌補過錯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9/1014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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