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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林英 我98年得法的,身心受益匪淺。99年7.20迫害以來,一直被當地政府監視、威逼,2001年被非法抄家、非法拘留、強行洗腦,後被非法勞教,由於自己正念不足,執著心太重,迷失了方向。助長了邪惡的迫害,做了有損於大法的行為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說、所寫的材料,一律作廢。今後堅修大法到底,彌補損失,加倍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9/1014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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