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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桂雲 我今年64歲,1997年喜得大法,2003年初警察到處抓我,到外省去過兩次抓我,由於師父的慈悲看護下每次都提前離開,多次倖免被抓。從這開始流離失所,有家不能回,惡警常去家騷擾。老伴嚇的不得了,現在一看見警察心就跳,我用常人心把事情了結了,對惡警說“我從7.20一直沒煉功”,過後經過和功友切磋,認識到這種做法是錯的,對照自己,後悔莫及,這不是被親情所帶動嗎?同時達到邪惡的目地,今後一定要儘快的彌補過錯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,早日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10/1014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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