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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邵本艷 1999年7月22日後,警察到我家逼迫讓我寫“保證書”,我堅決不寫,警察就把我丈夫叫到一邊,讓我丈夫替我寫。我丈夫說:“我也不煉功,我不會寫”。警察說,我怎麼說,你就怎麼寫。我痛悔沒有制止他們的這種行為,在此我嚴正聲明,我丈夫替我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,我要堅決修煉,維護大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9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8/1621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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