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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崔效梅 1999年7月22日以後,派出所到我家來讓我寫“保證書”,我堅決不同意,片警就讓我老伴替我寫,並且多次把我老伴叫到派出所寫保證(我老伴不是煉功人),在此我嚴正聲明,我老伴替我寫的“保證書”一律作廢,我堅定修煉,維護大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9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8/1621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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