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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毛淑琴 我是1996年得法修煉的,99年邪惡開始迫害法輪功時,同事代我在“保證書”上簽過名;2001年“天安門自焚”事件後單位按市610要求,要在“悔過書”上表態簽名,否則送市洗腦班,自己怕加重迫害,用矇混過關的方法簽了名;2004年單位搞人人簽“責任狀”,是同事代替自己簽的名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此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,所有自己寫或別人代寫的“簽名”全部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安排的一切,堅決走師父安排的路,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,做個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11/10156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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