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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淑芳 1999年7月20後,我被邪惡迫害過3次。期間邪惡常常20幾個人圍著一個大法弟子打、用手銬銬在籃球架上腳尖剛著地等方式迫害。在被迫害期間,由於正念不足,違心的寫過“不煉功”、“不上訪”,配合邪惡照過像、簽過名。2000年,由於邪悟,說了和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在被迫害期間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;被邪惡誘騙寫的“不煉功保證”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讓更多的眾生得救度,加倍補償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11/10156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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