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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艷傑 99年7.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,在學校搞“反對大法的簽名活動”時,我曾讓不明真像的小學生在簽名布上簽名,自己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,同時也使天真的孩子對大法犯罪,現在回想起來真是後悔莫及。我嚴正聲明:因為我的過錯而去簽名的孩子,他們的行為全部作廢;我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,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11/10156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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