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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春林 2005年4月20日邪惡的市局縣國保大隊惡警5、6個人非法闖進我家將我強行帶走,讓我丈夫在搜查證上簽了甚麼字。2005年4月30日,我從勞教出來時,還被勒索了2000元錢,還讓家人寫所謂的“保證書”,交甚麼縣醫院的診斷書。嚴正聲明:我丈夫所說所寫的,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11/10156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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