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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馮惠蘭 從1999年7月20日後,我單位領導跟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大法,他們協同派出所、公安局多次把我們送到洗腦班,強迫我們寫“保證書”、在各種“不煉法輪功”的材料上簽字。我現在嚴正聲明,過去所有寫過的甚麼“保證書”和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言行、簽字都一律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11/10156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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