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姜春艷
從7.20以後,所做、所寫的違背大法的一切作廢。加倍彌補,堅修大法,隨師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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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明日期:2001年9月7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8/162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