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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紀廷 我於2000年11月18日因散發大法真相材料,被派出所非法抓捕。之後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40多天,2001年1月5日被非法勞教三年。 在勞教期間被管理干警強制勞動,強制“洗腦”。由於我修得不好,心性不高,對法不堅定,寫了“四書”,給法造成了損失,給自己的修煉造成了污點。2001年6月6日被釋放,未給出示任何手續;2001年8月,派出所幹警到我家說是給我體檢,我明白這是在誘捕。我不能在家待了,現在已流離失所。 我要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。今嚴正聲明:我在被迫害的過程中所寫的所謂“四書”和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廢!今後加倍彌補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8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9/162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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