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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姝 我曾經在2000年去北京時,我姐夫與我開玩笑似的讓我與他簽合同,就與他保證,果再過2年不法正人間就不修煉了。當時認為只是玩笑,不是認真的,就讓他寫了合同,並且還簽了字,按了手印。現在我嚴正聲明從前所寫、所說的一切不敬師、不敬法、“不修煉”等保證全部作廢;從前所有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全部作廢。不承認一切邪惡的安排,永遠堅修大法,跟隨師尊,徹底同化大法,做好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12/1016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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