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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亞琴 我是1998年得法的,當時修煉以後受益很深。1999年7月以後,由於執著和怕心的存在,違心的答應過“不再煉法輪功了”。我現在特此聲明:我以前說的不在“煉功了”和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一律作廢。我堅決否定舊勢力對我的安排,我只走師父安排的路,做好師父要求的我們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12/1016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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