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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之珍 我今年81歲,97年得法,是師尊的慈悲苦度使我扔了拄了七年的枴杖。1999年7月20日以後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,給大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,對不起師尊對我的苦度。嚴正聲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不辜負偉大師尊對我的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12/1016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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