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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羅華清 我是1998年秋季得法的。1999年7.20邪惡中共殘酷迫害大法後,當地派出所不分晝夜,瘋狂抄家,綁架我要送勞教,我向邪惡寫了所謂的“保證書”。嚴正聲明:在邪惡的壓力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緊跟師父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12/1016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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