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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桂華 我一九九九年三月得法,受益非淺。得法前身體一直不好,得法後身體明顯變好,一粒藥也不用吃。曾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,這是污點。特此聲明: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與舊勢力徹底決裂,走師父安排的正法路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5/12/10162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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